
公告日期:2022-06-27
2015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原名: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原名: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 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
元)
签署日期:2022年 6 月
重要提示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 2015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丽水债”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主承销商与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主承销商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炯伟
(三)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莲都区水木清华苑 48 幢 201 室
(四)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莲都区清远街 133 号
(五)邮政编码:323000
(六)电子信箱:lswl201@163.com
(七)公司经营范围: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竞赛组织;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制作;机构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荷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水木清华苑 48 幢 201 室
电话:0578-2073323
传真:0578-2073300
电子信箱:lswl201@163.com
(九)公司登载年度报告的交易场所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www.chinabond.com.cn
(十)年度报告备置地: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清远街 133 号
(十一)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 100%。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经工商变更登记为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90%,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为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如下情况:
发行人董事长:何炯伟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季泉泉、王荷、王泽锋、叶伟林
发行人的监事:朱丽红、陈晶晶、张立衡、吴益鹏、吴清清
发行人的总经理:何炯伟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王荷
发行人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发行人的监事朱丽红、陈晶晶和张立衡在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职但不领薪,为丽水市国资委指派的专职监事。
二、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5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15 丽水债”(银行间);“PR 丽水债”(交易所)。
3、证券代码:1580201(银行间市场);127249(交易所)。
4、发行首日: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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