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2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 2015 年鹰潭
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17 年审计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
行人向国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国信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
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
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 15 鹰潭高新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 15 鹰高新
发行人名称 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7 年期,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 计 息 年 度 末 分 别 按 照 债 券 发 行 总 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发行规模 9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鹰潭市投资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新信用评级
2017 年 6 月 7 日,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2015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
级报告》,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2017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投入鹰潭高新区白
露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鹰潭市高新区龙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截至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亿元。
(二)本息兑付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息。发
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 2018 年 5 月末, 发行人已按规定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付息兑付公告、审计报告, 并披露了以下临时公告:
3
序号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1 2017/04/26
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累计新增对外担保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2 2018/05/03
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
变动的公告
三、 2017 年度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 2017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
华审字(2018)第 190039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
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
人 2017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偿债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总计 822,650.21 735,471.64
其中:流动资产 703,496.53 687,043.17
其中:存货 368,808.34 439,346.16
非流动资产 119,153.68 48,428.48
负债合计 303,306.97 230,207.66
其中:流动负债 98,813.00 63,760.80
非流动负债 204,493.97 166,446.86
股东权益合计 519,343.24 505,263.98
流动比率(倍) 7.12 10.78
速动比率(倍) 3.39 3.88
资产负债率 36.87% 31.3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017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822,650.21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4
87,178.57 万元。 2017 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 119,153.68 万元,占总
资产的 14.48%,较 2016 年末增加 70,725.2 万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两
块土地持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