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6
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
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
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
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
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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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
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
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 年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6 兴荣债”)
(二)发行总额:9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7 年期,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期限 7 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
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
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
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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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八)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说明书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4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10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13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15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16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18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37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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