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4
2016 年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企业债券
上市公告书
发 行 人: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证券简称:16 枝江 02
证券代码:127213
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上市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
上 市 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1
第一条 绪言
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55.26 亿元。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3-2015年)平均净利润为1.79亿元,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本期
债券仅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2
第二条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住所:枝江市马家店体育路6号
法定代表人:黄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 在枝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授权范围内对
国有资产行使投资经营业务;参与投资建设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女
园区、姚家港化工园及其他园区的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
发;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仪器仪表、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性产品)、食品、纺织品制造、
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屋及设备租赁经营(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
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的
2012-2014年三年连审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5】京会兴审
字第55000166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508,429.57
万元,负债总额82,917.2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25,512.30万元。
2012-201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411.25万元、33,711.36万
元和82,678.92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855.13万元、16,408.00万元和
17,360.83万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1999 年8月10日,系经枝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枝国资委〔1999〕1号”文件批准,由枝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出资设立。初始设立时企业注册资本
为3,000万元,业经湖北枝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枝会
3
验字[1999]52号)验证,截至1999年7月28日,发行人注册资本3,000
万元已全部缴足。
2002年9月14日根据出资人决定及修改后的章程,企业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1,431.00万元,由枝江市财政局以实物资产139.50万元、无
形资产1,291.50万元认缴。经宜昌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
资报告》(宜建所部验字[2002]第230号)验证,截至2002年9月14日,
发行人增加的注册资本已缴足,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1万元。
根据中共枝江市委、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的实施意见》(枝发〔2001〕32号)及中共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市财政局加挂“枝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等
事宜的通知》(枝编发〔2005〕11号),枝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局于2001年12月7日撤销,其职能并入枝江市财政局,由枝江市
财政局继承,枝江市财政局于2005年6月23日加挂“枝江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发行人出资人变更为枝江市财政局。
2006年2月14日,根据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权对枝
江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的批复》(枝府办函
〔2006〕 2号),同意市财政局对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增加现金注册资本
1,900万元。经宜昌枝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宜
枝信审验字[2006]02号)验证,截至2006年2月14日 ,发行人增加的
注册资本已缴足,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31万元。
2015年7月9日,枝江市人民政府下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枝江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