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03
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人2015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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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
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自于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
《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中泰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中
泰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
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中泰证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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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三)债券期限:7年期;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6.09%;
(五)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5]497号文件批准发行;
(六)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七)计息期限:自2015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止;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第3 年至第7 年每年末分别
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20%;
(九)付息日: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30日;
(十)兑付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30日;
(十一)受托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十二)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
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
(十三)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15年5月13日在银行
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5龙口债”,证券代码为1580145;2015年7月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15龙口债”,证券代码为12719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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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亿元,用于龙
口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截至2015年底,上述募集资金按照原定计
划使用。
(三)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30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尚未兑付债券的本息。
(四)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相关信息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披
露。发行人相关信息已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等媒体披
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发行人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
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评级报告、
法律意见书、2011-2013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
2、发行人于2015年5月13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2015年龙口市城乡建
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信息。
发行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已披露的相
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发行人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15龙口债上市
公告书》。
2、发行人于201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龙口市城乡建设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
3、发行人于201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5年龙口市城
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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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2015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
第2504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
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15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其附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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