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30
2015 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2015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7年末分别按照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
行人”)将于2018年4月3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
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海城投(代码:127163)
3、发行主体: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14亿元
5、债券期限: 7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至7年年末,每年
分别按照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2018
年4月3日将要偿还本金2.8亿元人民币。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22%。
7、计息期限:自2015年4月3日起至2022年4月2日止。
8、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
利息及部分兑付的本金。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3日分别按照债券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到期利息和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采取减少面值的方式实施,分期偿还后,债券
持有人账户中的债券持仓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将会相应
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 -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15 海门”
特此公告。
(此 頁元正文,力 《 2015年 海11市 城市友晨投資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債券 2018年 分期催近本金提示性公告》答章更 )
海11市 城
黎
ゝ
]
鵡 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