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8
2015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年付息兑付公告
2015 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以下
简称“ 本期债券” ) 将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期间 ( 以下简称 “ 本年度”)
的利息以及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20%本金。 为保证付息兑付工
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部分本金, 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5 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 PR 白工投
3、 债券代码: 127151.SH
4、 发行人: 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0 亿元
6、 债券期限: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
偿还条款, 自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 每年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的 20%偿还债券本金。
7、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财金〔 2015〕 416 号文
8、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9、 债券利率: 7.30%
10、 计息期限: 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
11、 付息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 自 2016 年起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
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
12、 付息期: 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3、 兑付日: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 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14、 信用级别: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5、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5 月 5 日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5 年 4 月 9 日起本期债券在
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 本年度债券利率: 7.30%
3、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
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 截至上述债券登
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
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期: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期: 在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
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
利息。
三、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 一)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
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 其付息
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
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划付资金
的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 应在付息
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 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
损失。
(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
记日的投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
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
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具体手续如
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 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
示经办人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加盖认购时预留
的印鉴) 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
章) 和税务登记证( 地税) 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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