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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22 15:03:53 股吧网页版
2015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2

债券代码: 127151.SH 债券简称: PR 白工投

2015 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休息日, 故顺延至其后一工作日 3 月 29 日)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 2015 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 2015 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

第三年 2018 年起至 2022 年,逐年按照发行总额 20%、20%、20%、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5 年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26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3 月 27 日( 2021 年 3 月 27日

20%和 20 %的比例偿还本金。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

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债券

2、 债券简称: PR 白工投

3、 债券代码: 127151.SH

4、 发行人: 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6、 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

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自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 每年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偿还债券本金。

7、 票面利率: 7.30%

8、 计息期限: 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

9、 付息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 自 2016 年起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

第一个工作日) 。

10、 兑付日: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 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二、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 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自第三年即 2018 年起至 2022 年, 逐年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 债券应计利息以调

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 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本次前已偿还比例)

= 100 元×( 1-20%-60%)

= 20 元。

4、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20。

三、 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 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贵阳白云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贵阳市白云区行政中心南楼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冬

联系人: 刘柳

联系电话: 0851-84402747

邮政编码: 550014

2、 主承销商: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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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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