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4
2015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15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
债券存续期第三至七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 因 2019 年 2 月 9 日为
公休日,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
分期偿还之后, 债券的面值和开盘参考价都会发生变更, 现将有关
事宜提示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5年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 PR吉华投, 127101.SH
3、 发行人: 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发行规模: 人民币8.00亿元
5、 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
6、 债券利率: 票面年利率为7.18%
7、 计息期限: 2015年2月9日起至2022年2月8日止, 逾期不另计
利息
8、 付息日: 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2月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9、 兑付日: 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2月9日, 兑付款项自兑付日
起不另计利息( 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二、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 截至该日下午
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
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9 年 2 月 9 日、 2020 年 2
月 9 日、 2021 年 2 月 9 日和 2022 年 2 月 9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
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 债券应计利息以调
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 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历次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20%-20%)
= 60 元。
4、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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