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9-07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简况
公司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住所: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32号。
联系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714室。
法定代表人:蔡永刚。
联系人:张立杰、李文玉。
电话:0427-3380130。
传真:0427-3380130。
经营范围: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双台子区投入资金的监管、使用,
双台子区银行贷款的承接、管理、使用和偿还;负责区政府承担的产
业及项目的投资、咨询和偿还;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基础
产业的建设和营运;经营与管理双台子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土地整理服务;房地产开发。
二、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2015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详见附件。
三、已发行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盘锦双台债。
3、债券代码:1580011(银行间市场);127094(上海交易所)。
4、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亿元。
5、发行利率:7.25%。
6、债券存续期间:2015年1月22日—2022年1月21日。
7、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率通过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
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
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最终
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
8、付息首日:2016年1月22日。
9、兑付首日:2018年1月22日。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自本期债券存续
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
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11、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金诚”)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级别为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13、债券担保情况: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
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债券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四、公司概况与简介
本公司是盘锦市双台子区内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资产运
营主体,也是盘锦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一级开发整
理的投融资主体。自成立以来,在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公司
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盘锦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领域已经形成
了显着的竞争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本公司的成立与运作,使盘锦市双台子区的投融资模式由传统的
政府行为,转变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运作模式,解
决了双台子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为双台
子区的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
献。
五、本公司财务数据摘要
单位:元
项目2015年6月30日/2015年1-6月
合并总资产7,224,596,404.83
合并所有者权益3,393,800,138.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93,800,138.53
合并总负债3,830,796,266.30
合并非流动负债917,000,000.00
合并流动负债3,124,034,869.05
合并营业总收入89,797,152.61
合并营业利润4,579,790.61
合并利润总额17,727,677.41
合并净利润16,323,556.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23,556.68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7,224,596,404.83元,
负债总额为3,830,796,266.30元,归属所有者权益为3,393,800,138.53
元;2015年1-6月本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总收入89,797,152.61元,净
利润16,323,556.68元。
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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