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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5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1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

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二〇一九年六月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声 明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盘锦市双

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经投”、“发行人”或

“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存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东方花旗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目 录

声 明 ..................................................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6

第四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 7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8

第六章 与本期债券增信相关的主体或者实体 .................. 9

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 ....................................... 9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0

第八章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 11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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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审批文件和审批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经盘锦市双台子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

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文号【 2014】 2 号)核准通过。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 2976 号

文件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 15 盘锦双台债”)。

3、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4、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

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本利差不超过 4.83%。

Shibor 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

舍五入)。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

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为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6、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债权代理人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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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托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登记托管。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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