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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30

债券简称:15 盘经开 债券代码:127094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15 盘经开”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声 明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盘锦市双

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公司”、“发行人”或

“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存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东方花旗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花旗不承担任何责任。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15 盘经开”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目 录

声 明 ..................................................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 3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5

第四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 6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7

第六章 与本期债券增信相关的主体或者实体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 8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9

第八章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 10

第九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

况 ...................................................... 11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2

第十一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 ....................... 13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15 盘经开”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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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2014 年 12 月 30 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

2976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规

模 8 亿元,债券简称及代码:15 盘经开(127094) ,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发行,并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2015 年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5 盘经开,债券代码:127094

4、发行规模:人民币 8 亿元。

5、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 年。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

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至第 7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 20%的比例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6、债券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为 7.25%。

7、起息日:自 2015 年 1 月 22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

限内每年的 1 月 22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8、付息日: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兑付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 增信措施: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

盘锦市双台子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15 盘经开”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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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 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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