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28
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重要提示
1、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361号文件批准公开发
行。
2、本期债券简称为“15淀山湖债”,发行规模为13亿元人民币。
3、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
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3.60%,即簿记建档利率不超过8.36%。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
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利率不超过8.36%。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申购时
间为2015年1月29日(周四)北京时间14:00至16:00。申购传真专线:
010-88170901;咨询专线:010-88170571。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家簿记管理人,组织本期债券的簿记
建档发行工作。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和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本申购
和配售办法说明适用于投资人通过簿记建档申购本期债券。
6、投资人申购本期债券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
款的认可,并视为已经作出内容与附件四所述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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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人作扼
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债券的投资建议,投资人欲了解本期债券的基本情
况,敬请到www.chinabond.com.cn以及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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