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0
1
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付息公告
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
期债券” )将于2020年1月31日开始支付2019年1月30日至2020年1
月29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二)债券简称: PR淀山湖。
(三)债券代码: 127092。
( 四) 发行人: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13亿元。
( 六)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
财金﹝2014﹞361号文件。
( 七)债券期限: 6年期。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在债券存
续期的第3至6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
(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 九)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95%,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
息。
2
( 十)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5年1月30日至2021
年1月29日。
( 十一)付息日: 2016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30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十二) 兑付日: 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30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十三)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1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设置本
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第4年、第5年和第6年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5%、 25%、 25%和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
(十四) 债券担保:无担保。
(十五)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六)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3月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9年1月30日至2020年1月29日,逾
期部分不另计息。
(二)本期计息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95%。
( 三)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1
月23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
3
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 四) 本次付息时间: 2020年1月31日( 遇法定休息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三、 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
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
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
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
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
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
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
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
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
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
4
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
下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
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
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
情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
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