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4-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5年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9



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经营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应当到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并且尚未全部兑付的公司债券信息如下:

债券简称

(上交所)

债券简称

(银行间)

债券代码

(上交所)

债券代码

(银行间) 债券代码 公司债券上市或 转让的交易场所

15 淀山湖债 15 淀山湖 127092 1580031 1580031 银行间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 比上

年(末) 增减

总资产 1,443,845.36 1,331,332.95 8.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718,390.13 647,643.13 10.92%

营业收入 213,963.00 269,850.13 -20.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68,652.38 106,868.25 -3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02,579.43 35,933.33 185.47%

资产负债率 50.24% 54.32% -7.5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51 0.72 -28.75%

利息保障倍数 5.56 5.07 9.68%

1、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2、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四、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事项。

2

(二)报告期内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的相关事项。

(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

措施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序号 重大事项 是否发生 进展及影响

1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

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是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

评级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上

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跟踪

评级报告》将本期债

券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调升至 AA+。

3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4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5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百分之十;



7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

损失;



8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

产的决定;



9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

大变化;



11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

债券上市条件;



3

12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



13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