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7
2015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年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贵州省梵净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北路39号15栋4楼)
主承销商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签署日期:2018年6月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2015年铜仁
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贵州省梵净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8]020662 号)、第三方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龙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华龙
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
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
龙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PR 梵净山(上交所,127091.SH),15梵投
债(银行间,1580015.IB)。
3、发行主体:贵州省梵净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
5、发行规模:15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 年期,票面利率为
6.95%。
7、票面金额:100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起息日:2015年1月28日。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
,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
本金。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12 、付息日:2016 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
13、兑付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提供土地进行抵押担保,土地
使用权权证编号为碧江国用〔2014〕10008号。
15、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贵州省梵净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江
3、注册资本:855,780万元
4、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北路39号15栋4楼
5、办公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北路39号15栋4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07952741273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
生基础建设、交通、水电能源、农、林、牧、渔业投资开发利用;房
地产及土地资源开发;矿产投资;旅游项目开发及投资担保;资产置
换。)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
太审字〔2018〕020662号)。本部分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出自上述审
计报告。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2017年末/2017年度 2016年末/2016年度
资产总计 4,368,444.23 4,154,439.46
其中:流动资产 3,530,022.04 3,7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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