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09
债券代码: 127320.SH; 1580272.IB 债券简称: 15 萍小微; 15 汇丰小微债
124366.SH; 1380288.IB PR 汇丰投; 13 汇丰投资债
127088.SH; 1580021.IB PR15 汇丰; 15 汇丰投资债
127641.SH; 1780299.IB G17 汇丰 1; 17 汇丰绿债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事后经核对发现存在疏忽情
况, 现对年报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1.“负债情况” 之“所获银行授信情况”中“ 本报告期末银行授
信总额度”由“ 5,240,000.00”万元更正为“ 1,631,000.00” 万元,
本报告期银行授信额度变动情况为 38.51 亿元;
2.“对外担保情况”中“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总额”
由“ 8.33”亿元更正为“ 8.45”亿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 G17 汇丰 1”募集资金期末余额由“ 0.00”
亿元更正为“ 2.30”亿元。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本公司未对年报的其他披露信息进行更正。
上述年报更正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本
公司提醒公司债券投资者及年报使用者应将更正后的《 萍乡市汇丰投
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年度报告( 以此为准)》 与本公告一起
阅读。本公司对因此给公司债券投资者及年报使用者带来的不便深表
歉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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