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17
2015年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 2015 年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萍乡
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
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5 年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5 汇丰投。
3、债券代码: 127088。
4、发行人: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
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 6.60 %。
8、计息期限: 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
9、 付息日: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25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6 日、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
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
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 20%)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15 汇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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