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3-23
2014 年第二期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上市公告
证券简称: “14 抚微 02”
证券代码: 127085
上市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 行 人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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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抚顺城投”)作为本期债
券的发行人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连带
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2014 年第二期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小微
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
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
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2011 年至 2013 年, 抚顺城投实现净利润 2.60 亿元、 7.62 亿元及
1.73 亿元, 发行人三年平均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为 3.98 亿元,为本
期债券每年应付利息 0.28 亿元的 14.21 倍。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抚顺城投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199.87 亿元。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抚顺市新抚区永宁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付学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108,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土地储备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投资及咨询、代理服务;
担保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广告设计、制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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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装修及设计;运输代理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拆迁工程;供暖
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禁止经营及须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除外)。 根据抚顺人民政府 2010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委托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对我市规划内部
分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抚顺市人民政
府授权发行人在抚顺市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待开发土地进行前期开
发和整理的职能。此外,发行人不存在利用储备地融资的相关情
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 298.26
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 97.41 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 200.85 亿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99.87 亿元, 2013 年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8.40 亿元,净利润 1.73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1.74 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是于 1999 年 5 月 7 日经抚顺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抚顺市国资委”)《关于批准
成立抚顺市城建投资公司的通知》(抚国资委发【 1999】 8 号)文件
批准,由抚顺市国资委出资 21,210.80 万元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
公司,并于 1999 年 5 月 24 日取得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2104000000338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 21,210.80 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是由 抚顺市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独
资有限责任公司,抚顺市国资委是其唯一出资人。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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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二、 债券名称: 2014 年第二期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
业增信集合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4 抚微 02”, 银行间债券市
场简称“14 抚顺城投小微债 02”)。
三、 发行总额: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规
模为 4 亿元。
四、 债券期限: 4 年期,在存续期内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
为 7.08%,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
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4 年内固定
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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