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2015年烟台市牟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债券
2018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2015年烟台市牟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7
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
本金。 烟台市牟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于2018年1月26日兑付
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分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开
盘参考价变更提示如下:
本次分期偿还后,债券面值变为80元,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
价为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元。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15年烟台市牟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
业债券。
(二)债券简称: 15牟国资。
(三)债券代码: 127081。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五)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年期, 本期债券每年付
息一次,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7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39%,在债券存续期
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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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5年1月26日至2022
年1月25日。
(八)付息日: 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6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九)兑付日: 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6日(如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二、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 一)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
年1月25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资金将被兑付。
( 二)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月26日、 2019
年1月26日、 2020年1月26日、 2021年1月26日和2022年1月26日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
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
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
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
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三)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 1-累计偿还比例)
=100元×( 1-20%)
=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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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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