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0
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 2004 年 9 月
27 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鸡西设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的请示的批复》(黑国资改[2004]15 号),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设立的国有独
资公司。并在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 23030010000099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21万元(其中实物资产2,521万元、股权3,800万元),业经黑龙江东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审验并出具黑东鸡验[2004]112 号验资报告,另出资实物资产业经黑龙江东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评估并出具黑东鸡评[2004]76 号评估报告。
2007 年 10 月 18 日,根据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鸡西市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增资的批复》(鸡国资办[2007]26 号),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人民币 56,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2,321 万元,全部由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资,该次增资业经鸡西鸿鑫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鸡鸿鑫验[2007]191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5 月 16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1,055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14,300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16,755 万元,该次增资
业经鸡西中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鸡中所验字[2013]第 4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7 月 31 日,根据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穆棱河二期项目
前期财政投入资金转为资本金的通知》(鸡国资办字[2013]14 号)、鸡西市财政局《关于穆棱河二期项目前期财政投入资金作为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的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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