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11
债券代码:127073.SH 债券简称:15 铁西债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15 铁西债”债券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暂停上市的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2015 年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债券简称:15 铁西债
债券代码:127073.SH
上市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
交易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
暂停上市前就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的发布情况: 公司
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2017 年 2 月 21 日、2017 年 3 月 1 日及 2017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共计四次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
提示性公告。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7 年 5 月 10 日
二、交易所关于债券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
据《证券法》第六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 6.10
条等规定, “15 铁西债”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暂
停上市。
公司“15 铁西债”已经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开始连续停牌,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 2015 年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 2015 年发行的
“15 铁西债”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正式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5
铁西债”变更为“15 铁暂停”,债券代码不变。
三、发行人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关于争取恢复债券上市的
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近期将召开董事会,相关决议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四、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第 6.11 条等规定,债券被暂停上市后,在限期内未能消除暂停
上市原因者,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此,公司特此提示各位投资者本期债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债券还本付息相关义务安排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约定
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的派息及到期兑付工作。
六、暂停上市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发行人联系人:康军
发行人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 36-1
发行人联系电话:024-25635393
受托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受托管理人联系人:李孝军
受托管理人联系电话:024-25858565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15
铁西债”债券暂停上市的公告》盖章页)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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