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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15铁西债”债券暂停上市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1

债券代码:127073.SH 债券简称:15 铁西债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15 铁西债”债券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暂停上市的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2015 年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债券简称:15 铁西债

债券代码:127073.SH

上市时间:2015 年 1 月 28 日

交易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

暂停上市前就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的发布情况: 公司

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2017 年 2 月 21 日、2017 年 3 月 1 日及 2017

年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共计四次可能被暂停上市风险

提示性公告。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7 年 5 月 10 日

二、交易所关于债券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

据《证券法》第六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 6.10

条等规定, “15 铁西债”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暂

停上市。

公司“15 铁西债”已经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开始连续停牌,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 2015 年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 2015 年发行的

“15 铁西债”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正式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5

铁西债”变更为“15 铁暂停”,债券代码不变。

三、发行人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关于争取恢复债券上市的

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近期将召开董事会,相关决议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四、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第 6.11 条等规定,债券被暂停上市后,在限期内未能消除暂停

上市原因者,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此,公司特此提示各位投资者本期债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债券还本付息相关义务安排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约定

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的派息及到期兑付工作。

六、暂停上市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发行人联系人:康军

发行人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 36-1

发行人联系电话:024-25635393

受托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受托管理人联系人:李孝军

受托管理人联系电话:024-25858565

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15

铁西债”债券暂停上市的公告》盖章页)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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