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30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益民
3、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北环路东段花园酒店
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魏金娟、张东升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永乐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电话:029-36201807、029-36201917
传真:029-36201859
邮政编码:713700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
及中国货币网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陕西省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
安信托”)出资组建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中,陕西省西咸新区泾
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6.94%,长安信托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3.06%。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实收资本13亿元。公司作为泾河新城管委
会下属核心企业,负责泾河新城区域内整体开发建设,主要包括区内
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代建。
二、经审计的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见附表。
三、已发行债券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2014年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
1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要素如下:
1、债券名称:2014年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发行首日:2015年1月5日。
3、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
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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