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5
债券代码: 1480607.IB/127072.SH 债券简称: 14 泾河债/PR 泾河债
债券代码: 1780246.IB/127594.SH 债券简称: 17 泾河债/PR17 泾河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一、 原中介机构概况
变更前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其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
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 (未取得专项
许可的项目除外)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鉴于此前公司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
书项下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成,公司目前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该项变更是否经过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以及该项变更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
该项变更经公司总办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同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该项变更如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如需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发行人应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情况
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四)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于 2013 年,其经营范围包
括: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
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
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姚庚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五)变更后中介机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是否
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不存在
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处罚情况。
(六)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等。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希格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办理工作移交。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
构发生变更的公告》之盖章页)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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