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4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14春辉02”
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4 年
11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4 亿元的 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14 春辉 02”或“14 江苏春辉债 02”) , 票面利率 8.50%,
期限 6 年,截止本公告日,14 春辉 02 债券累计回售 369,365,000.00 元,债券余
额为 30,635,000.00 元。
为加强防范本期债券未来存续期可能存在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发行
人计划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息。根据《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公司作为召集人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 “14
春辉 02”2018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
有限公司提前兑付 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本息
的议案》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根据《会议规则》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现场投票方式和非现场
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列入本次会议议案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
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除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
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会议、未参与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
效力和约束力。
4、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之日前第 10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
案之日起 5 日内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 并公告
临时提案内容。提案人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14:30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
(四)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环镇西路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五)表决方式: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的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六)债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2 日(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
名册为准)
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兑付 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
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本息的议案》 。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2 月 2 日交易结
束后,登记在册的“14 春辉 02” 、 “14 江苏春辉债 02”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
债券持有人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
附件三) ;
若由代理人参加会议,债券持有人需出具投票代理委托书并载明以下内容:
1、代理人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个人委托人签字或机构委托人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本期债券发行人;
(三)债权代理人(由主承销商担任) ;
(四)债券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五)其他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五、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6 日下午 17 时前,以发行人工作人员签收时
间为准。
(二)登记办法
1、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
见附件一)及证明文件(见下文), 在登记时间内送至发行人处(见下文) 。逾
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2、证明文件: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提交参会回执时
附上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债券持有人代表需提供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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