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 春辉 02”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2018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17:00
(二) 会议地点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环镇西路沿江高
速新桥服务区旁)
(三) 会议召开和投票形式
现场会议形式,现场和非现场投票
(四) 会议召集人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
(五) 现场会议主持人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六)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会议结果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4 年第二期江苏春辉生
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 、 《江苏春辉生态农
林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以下简称“ 《会议规则》 ” )等相关规定,会议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本次会议参会登记结果,出席“14 春辉 02”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或受托代理人)共计 3 人。其中: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未偿还的
本期债券张数 125,400 张,占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张数的比例为 40.9%。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派的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国家发
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4 年
第二期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 、
《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 《会议规则》 ” )等相关规定。
此外,发行人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对《关于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分立
的议案》进行了补充审议。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 《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二分之
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由于本次出席会议
的“14 春辉 0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张数 125,400 张,占有
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张数的比例为 40.9%,其中“同意”表决为 125,400 张,
占有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张数的比例为 40.9%。因此,本次《关于江苏春辉生态
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的表决未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聂梦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募集说明书》 、 《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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