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14
2014年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于 2014年i l月四 日发行的 2014年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
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6年11月21日开始支付2015年11月19 日至 2016年i1月1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为 保证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导l利息, 现将有关事直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14年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交易所简称:14渝双桥(代码:127037 )
银行问债券简称:14渝双桥债 (代码:1480566)。
3、 发行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 发行规 模:9亿元人民币。
5、 债券 期 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年 期固 定利率债券, 采用单
利按 年计息, 不 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 期债券票面 利率为
5.9 9%, 本 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 即自债券发行后第 3 年起,
逐年分别偿还债券本 金金额的 20 %。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 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2453 号文 批准公开发行。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 计息 期限: ! 2014 年11月19日至2021 年11月 18日。
9、 还本 付息方:凡:每年付息一次, 同时设置本 金提前偿付条款,
自 本期债券存续期得第 3 年起至第 7 年即2017年起至 2021年,
逐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金 额的 20 %。 最后五 年, 每年的应付利息随
当年兑付的本金 部分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 当年兑付本金部分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日: 本 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 l 1
月 19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民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
11、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11月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Ji顶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2、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13、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 评 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级,发行人主体长 期信用级别为AA级。
14、 上市时间歹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 年2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5年 11 月 19 日至2016年 11 月 18
日。
df副炉、14’均
2、 利率:本期债券为固 定利率, 本年度票面年利率为 5.9 9%。
3、 债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8 日。 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 额享有本年度 利息。
4、付息日:2016年11月21 日。
三、 付息办法
l、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 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
2
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 账户中, 再由
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 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
息款的戈iJ付比照 上述第1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 账户, 请按以
下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 取手续 时, 应出示本 人身
份证, 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 取手续 时, 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 法
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 更名、 合 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咨询
该二级托管人。
四、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技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 》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
等相关法 规 和文件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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