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30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经营和
财务状况,投资者应当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仔细阅
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亿元)
利率(%) 特殊条款
2014年温州
市鹿城城市
发展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14鹿城债 127030.SH
1480548.IB
2014.11.3 2021.11.3 12 5.58% 债券存续期
的第3年开
始每年按
20%比例偿
还本金,最
后五年每年
的应付利息
随当年兑付
的本金部分
一起支付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变动
总资产
11,870,723,203.52 10,738,220,842.23
10.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5,428,240,098.64 5,030,913,539.70
7.90%
营业收入
798,715,418.00 446,358,961.24
78.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75,767,363.06 126,126,438.42
39.3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16,593,235.29 -421,893,554.9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14,75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86,657,610.49 1,812,927,864.68
-115.8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635,365,530.81
1,705,744,657.01
-4.13%
流动比率 3.33 3.59 -7.24%
速动比率 1.12 1.37 -18.25%
资产负债率 53.61% 52.44% 2.23%
利息保障倍数 0.41 1.18 -65.25%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0%
利息偿还率 100% 100% 0%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额/应还贷款额;
(6)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支付利息。
三、重大事项
(一)严重违约事项
截至 2015 年底,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事项。
(二)独立性情况
截至 2015 年底,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 2015 年底,发行人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四)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运营情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报告期内,本公司债券不存在面临暂
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破产重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等应披露重大事项发生。
(五)报告期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
二、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各重大
事项的适用情况如下: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不适用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不适用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不适用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不适用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不适用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不适用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井、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不适用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不适用
10、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不适用
11、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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