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12-04
2014年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14鹿城债
证券代码: 127030
上市时间 : 2014年12月 5日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2014 年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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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 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
望为稳定;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74.49
亿元,负债总额为 31.9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2.55 亿元。 2013
年度, 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3.45 亿元,净利润 1.48 亿元。 债券上市前
三个会计年度( 2011 年~201 3 年) 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合并报表中
三年平均 净利润 为 33,713.87 万元, 占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
120,000 万元的 28.09%,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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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 温州市广场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策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元整( RMB100,000,000.00 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房改
造投资,城乡一体化建设与保障房、安置房建设及投资,为有形物抵
押提供服务。
发行人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系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批
准,由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
担着温州市鹿城区内城市资源开发建投、基础设施建投、农房改造投
资、拆迁安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要任务,是温州市鹿城区经营性
国有资产、资源开发建设的主要单位。发行人主要从事政府授权范围
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吸纳社会资本、
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承
担区政府授权或自身开发的城市公共场所的运营管理职能,并负责城
市资源的开发、运作和政府指定的重大项目的投资运营等。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74.49 亿元,负债
总额为 31.94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2.55 亿元。 2013 年度,发行
人实现营业收入 3.45 亿元,净利润 1.48 亿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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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4 年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4 鹿城债”)。
三、发行总额: 人民币 12 亿元( RMB1,200,00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7 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第 3 年末、
第 4 年末、第 5 年末、第 6 年末、第 7 年末分别按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五、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根据上海
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
放利率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 Shibor)的算术平均
数 4.9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上限为 2.05%,即簿
记建档利率上限为 7.00%。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
利差为 0.63%,最终票面利率为 5.58%,并已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 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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