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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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7030.SH 交易所债券简称:14鹿城债
债券代码: 1480548.IB 银行间债券简称:14鹿城债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
未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及解决方案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
司” ) 原定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 因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
之前公司尚未完成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导致无法按时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关于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不
能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上证
债监〔 2018〕 33 号),要求公司尽快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并
核查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规程是否完善及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未按时披露的具体原因及解决方案。公司收到
后非常重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2017 年年报编制,积极配合券
商、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年报的指导,并及时为中介机构提供准
确、详实的数据、资料。目前, 公司已编制完成 2017 年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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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初稿, 等待定稿, 公司将于 2018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 2017
年年报的披露工作。
目前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有专门人员负责并有相应的审
批流程,同时各项业务运行正常,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债券偿付
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因不能按期披露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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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