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2014年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债券2017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都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
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14年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
理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简称:“ 14岳阳惠临债”,代码: 1480552。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14岳阳债”,代码: 127029。
(三)发行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13亿元。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不
超过基准利率加上3.50%的基本利差; 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
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
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六)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2339号文件。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日。
(九)付息日: 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一)兑付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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