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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0

债券代码: 127028 债券简称: 14 新供销
2014 年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回售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 2014 年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
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66 回售简称: 新供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8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 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侯丽萍、苑雪花
电话: 0991-5596865
传真: 0991-5596865
2、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刚、陈晨
电话: 010-88013934
传真: 010-88085373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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