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3
债券代码:127027.SH 债券简称:PR晋城债
2014年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
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年11月11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4年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2014年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
券发行完毕后第三年即2017年起至2021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晋
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0年11月11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
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年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晋城债
3、债券代码:127027.SH
4、发行人: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4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
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
三年即2017年起至2021年,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
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本计息期的
票面利率为4.99%,本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息。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
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1月11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 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截至该日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
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至2021年的每年11月11日(遇法
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
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
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
值
=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60%-20%)
= 2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
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
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445号
联系人:李晋
联系电话:0356-3199006
2、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联系人:刘亮奇
联系电话:010-5657163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联系人:徐瑛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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