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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23:15:06 股吧网页版
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19

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

增信集合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0月30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10

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

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4年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小微

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攀小微(代码:127024)

3、发行主体: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6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前3年票面利率5.48%;

在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后2年的利率为

6.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计息期限: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29日止;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10月30日起

至2017年10月29日止。

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逾期

部分不另计利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9日。截止

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

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期:自2018年10月30日起的20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在集中付息期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

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

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

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

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

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2014

年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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