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11-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11-19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4三门01

证券代码:127014

上市时间:2014年11月20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绪言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

的责任。

上交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

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2013年末,发行

人股东权益合计71.31亿元。2011-2013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0.91亿元、0.73亿元和0.81亿元,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

的平均净利润为0.82亿元,超过本期债券1年应付利息的1.5倍。发行人

在上市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节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流动性支持银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三门县支行。

抵押资产监管人、抵押权代理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门支行。

抵押权人:指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4 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受托管理协议》:指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署的《2014年三门县

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4年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指本期债券发行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的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3

《2014 年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

管协议》。

《抵押资产监管协议》:指本期债券发行人与抵押资产监管人签订

的《2014年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抵押资产监管协

议》。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门县政府:指三门县人民政府。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注: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

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三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叶坚强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柒亿零伍佰贰拾叁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014年第一期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是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对国有资产依法行使

经营、收益、投资、保值增值的国有独资公司,核心业务涵盖水务、交

通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公路运输、粮食收储

及加工、园区开发、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等,是三门县人民政府重点构

建的综合性融资、建设与经营主体。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总计130.13亿元,

负债合计58.81亿元,股东权益合计71.31亿元。2013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