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4 16:01:03 股吧网页版
127001:14中电投债01、14中电投债02之2023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债券简称:14 中电投债 01 债券代码:1480264
14 电投 01 124720

债券简称:14 中电投债 02 债券代码:1480509
14 电投 02 127001

14 中电投债 01、14 中电投债 02 之

2023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14 中电投债 01、14 中电投债 02 全体持有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14 年第一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2014 年第二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按照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上述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上述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上述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 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
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的股东,持有其 100%的股权。

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出具
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 1662 号),维持发行人 AAA 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上述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4 年第一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4 年第二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上述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付息情况

按照《2014 年第一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4
中电投债 01”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按照《2014 年第二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4
中电投债 02”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9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
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发行人均已按期支付 2023 年度的利息;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