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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30 15:34:55 股吧网页版
12700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30


占比 73%,在建装机容量 241万千瓦(不含缅甸伊江项目)。

集团公司拥有 5 家 A 股上市公司:分别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
600021)、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远达环保 600292)、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吉电股份 000875)、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露天
煤业 002128)、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能源 000958);拥
有 1 家香港红筹股公司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力 HK2380);拥有
2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分别为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先融期货 870115)、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威宁能源 873359)。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月 1 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
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
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
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
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
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
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
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
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
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通常可以判断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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