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04
债券代码: 125745.SH 债券简称: 15 香建 01
债券代码: 136463.SH 债券简称: 16 香城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 )作为中山城
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发行的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分别为“ 15香建01” 、 “ 16香城建” )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现就上述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中山城市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发行人2015年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根
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山市国资
委”)下发的《关于配合审计中介机构开展年度审计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国资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要求,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了审计中
介机构。 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广州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并就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事项提醒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
(此页无正文, 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年 月 日
3
2017 5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