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30
2014年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1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康市分行营业部
2017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康市分行营业部(简称“农发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
高新”、“发行人”)对外披露的《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发行人向农发行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农发行所作的承诺或
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农发行不
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 债券名称
2014年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 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 1981号)文件核准
公开发行。
三、 债券简称及代码
14安高债124972(上交所)、 14安康高新债1480501(银行间)。
四、 发行主体
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9亿元。
六、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存续期的第3、 4、 5、 6、 7 年逐年分期
等额偿还本金。
七、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
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八、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九、 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东兴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 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78%。
(二)起息日、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9月17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5年
至2021年每年的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在存续期的第3、 4、 5、 6、 7年逐年分
期等额偿还本金,即在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的兑付日均按
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等额偿还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一、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国有土地使用
权抵押担保)。
十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康市分行营业部。
第二节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0年8月4日
注册资本: 拾壹亿元
住 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创业中心4楼42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策划,市政配套建设,优势产业风险投
资,资产管理,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信息与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物业管
理,政府授权范围内土地储备及开发整理。(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
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发行人2016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仍是安康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载体,肩负着安康市重点
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及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投资、建造和运营等职责。
三、 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6年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达178.61亿元,
较2015年末的125.03亿元,增加41.85%;净资产为77.51亿元,较2015年末的75.25
亿元,增加3%。 2016年,发行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8亿元,比上年同期7.44
亿元,增长4.59%。发行人全年发生营业成本7.28亿元,比上年同期6.91亿元,
增加6.35%。 2016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亿元,比
上年同期2.12亿元,同比下降6.6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末 2015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计 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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