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5
关于召开 2014 年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鉴于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解除“ 14 广元建设债”位于广元经济
开发区下西办事处会加沟的抵押土地的议案》,议案通过了解除位于广元经济开
发区下西办事处会加沟的抵押土地。截至公告日,“ 14 广元建设债” 发行总额 8
亿元)已归还债务 4.8 亿元,余额 3.2 亿元。 若解押该宗土地后,剩余继续为
“ 14 广元建设债”提供抵押的 1 宗抵押土地( 王家营都市工业园) 总价为
48,307.28 万元,为债券余额的 1.51 倍, 仍超过《资产抵押协议》约定的债券余
额 1.5 倍, 完全能有效保障债券本息和按期偿付和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此
外,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与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担
保协议,由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余额 4.8 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并出
具保函,此担保函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本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14 年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期债券信息如下: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发行期限 发行利率 发行金额
14 广元建设债/
14 广建设
1480405 (银行间)
124944(上交所)
7 年 8.35% 8 亿
一、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时间: 2020 年 3 月 24 日 9: 00 点。
2、 召集人: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召开方式: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
4、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
5、 出席对象
(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下午交
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和表决。(授权委托书
式样见附件 4);
( 2) 债券发行人;
( 3) 债券债权代理人;
( 4)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6、 会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武汉路 142 号。
二、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 关于解除“ 14 广元建设债”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处会加
沟的抵押土地的议案》。
三、参会程序
上述债券持有人可向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索取有关会议资料。债券
持有人应于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 之前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本机构当日的债券
持有信息,并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上午 9: 00 点前提供相
应债券持有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传真至本公司)。持有人应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 17: 00 点前将是否参加会议的回执(附件 5) 传真至本公司。持有人在规定
时间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本次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向本公司传真表决票)。如无法当场表决
的,持有人应于会议表决期限截止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17: 00 之前,将是否
同意决议的回执(附件 6)传真至本公司,并于会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即 2020
年 3 月 31 日 17: 00)之前将原件寄至本公司。
四、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武汉路 142 号
联系电话: 18981220808, 13568378528
传 真: 0839-3503575
邮政编码: 628000
联系人:姚勇,孙建冬
五、登记方法
1、 法人债券持有人代表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债券
持有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参会回执;
2、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凭证;代
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
有债权的凭证、参会回执;
3、 上述债券持有人将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的方式
在 2020 年 3 月 23 日 17 点前送达登记地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
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出席本次会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解除“ 14 广元建设债” 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
处会加沟的抵押土地的议案
各债券持有人:
我公司于 2014 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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