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7-22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
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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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天门市公共财政收入规模一般,财政收入对上级补助收入的依赖度较高。 2014 年
天门市实现公共财政收入 17.35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 38.54 亿元,分别占地方可支
配财政收入的 23.67%和 52.58%。
公司因承担市政工程为政府代垫了大量款项,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截至 2014
年末, 公司因承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形成了对天门市政府及天门市财政局的应收账
款合计 151,426.47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51.84%。
公司资产以土地使用权为主, 且基本均已抵押,流动性较弱。 截至 2014 年末,公
司存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达 283,761.88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的 38.85%,其中
已抵押土地账面价值 283,275.52 万元,占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 99.83%。
公司在建、拟建项目较多, 资金压力较大。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主要在建、拟建
项目尚需投资 24.24 亿元,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大幅增长,存在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 2014 年末,公司有息债
务规模达 22.66 亿元,较 2013 年增长 132.49%,存在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总资产(万元) 730,402.02 602,646.35 363,35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460,376.92 451,144.70 226,643.06
有息债务(万元) 226,627.25 97,480.00 78,980.00
资产负债率 36.97% 25.14% 37.62%
流动比率 9.65 8.31 4.97
速动比率 5.20 3.38 2.93
营业收入(万元) 53,188.27 40,044.62 60,885.86
营业外收入(万元) 9,453.83 7,396.14 14,080.10
利润总额(万元) 12,232.23 13,163.62 22,894.34
综合毛利率 16.09% 21.40% 22.65%
总资产回报率 2.44% 3.06% 7.26%
EBITDA(万元) 16,908.29 14,900.43 24,678.5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18 9.09 1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31,729.60 -23,129.21 4,696.69
资料来源: 公司 2012-2014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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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 1736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14年08月发行
10亿元企业债券,票面利率为8.2%。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4年08月28日,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债券采用分期偿
还本金的方式, 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的2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8日(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截至2015年5月31日, 本期债券本金
和利息尚未开始兑付。
本期债券共计10亿元,资金用于天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天门市北湖区域改造工程建
设项目、天门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天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四个项目,截至2015
年6月31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表 1 截至 2015 年 6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 亿元)
项目名称
计划 实施进度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度 已投资 募集资金 已使用
天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5 7.5 4.64 3.69
天门市北湖区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3.23 0.8 0 0
天门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25 0.5 0 0
天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5.53 1.2 0 0
合计 25.01 10 4.64 3.69
注: 北湖区域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均已开工,但公司尚
未付款,未对项目投资金额核算入账。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二、发行主体概况
跟踪期内,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亿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为天门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公司100%股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法定代表人由吴锦变更为陈晓明。 2014年,公司合并范围新增1家一级子公司,为天门市岳
口谭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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