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债券代码: 124925.SH/1480446.IB 债券简称: PR 金湖资/14 金湖债
债券代码: 139171.SH/1680304.IB 债券简称: PR 金湖债/16 金湖债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
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原中介机构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黄锦辉,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经营范围为: 审查
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
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
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我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同约定的审计
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我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不再由其进
行审计。 2020 年 4 月,我公司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署
《审计业务约定书》,即日生效。
(二) 变更决策程序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决策由公司管理层作出,该项变更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变更是否需征得持有人会议的同意
否。
(四)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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