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2014年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提前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根据《 2014 年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由青岛胶州城市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发行 2014 年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提前兑付本
期债券的本金并支付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期间的应计利息(算头不算尾)。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 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2014年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3、债券简称: PR胶城投(代码: 124923)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 7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20%,按年付息。
8、起息日: 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
年的8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 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 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家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跟踪评
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情况
1、提前兑付兑息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2、还本付息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
3、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共计 113 天(算头不算尾),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4、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6.2%
5、当前余额: 9 亿元;当前面值: 60 元
6、提前兑付/兑息方案:每手“ PR 胶城投(124923) ” 面
值 1,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 626.542(含税)。
根据 《 2014年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或发行
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将于约定时间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在兑付
当日支付应计利息。 每张债券兑付价格为《关于召开2014年青岛
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的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2018年5月30日- 2018
年6月12日)“ 14胶州城投债/PR胶城投”中债估值(净价)平均
值80.9025元加上补偿支付债券持有人的0.6元,即每张债券兑付
价格=80.9025+0.6=81.5025元。如果本期债券最终提前兑付日在
发行人2018年或之后年度的本金兑付日之后,发行人每兑付一次
本金,则每张债券兑付价格在前一兑付价格的基础上减20元。
即每手“ PR胶城投(124923) ” 面值1,000元兑付本金615.
025元。
每千元应计利息= 1000×票面利率/100×当前面值×计息
天数/365=11.517 元
7、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
8、债券兑付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9、债券摘牌日: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
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
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
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
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
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
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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