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7
债券代码:124921.SH 债券简称:PR 浏阳债
2014 年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T-1):2020 年 8 月 21 日
债券付息日(T):2020 年 8 月 24 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4 年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2014 年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
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债券名称:2014 年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 浏阳债。
3、债券代码:124921。
4、发行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同时设置本金分期兑付条款。
7、债券利率: 6.9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8 月 22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
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的
每年 8 月 22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历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80%)
= 2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
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
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人民东路 60 号
联系人:郑秋芬
电话:0731-83616187
(二)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515 室
联系人:韩丹帝
联系电话:010-59013851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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