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7
2014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度发行人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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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14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
照“发改办财金【 2011】 176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曲靖经济技术开
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7
年度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4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4曲经开建设债”) 。
(二)发行人: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 发行总额:人民币17亿元。
(四)债券期限及利率: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
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Shibor和基本利差之和, 基准利率Shibor
为当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
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
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
均值。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以1,000元为一个
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
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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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
发行。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4年7月21日至2021
年7月20日。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第
3至7年末逐年按照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后5年利息随本金的支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
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
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
另计利息。
(十)付息日: 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一)兑付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1日,遇国家法定
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
息。
(十二)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三)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四)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信用级别:经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
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
稳定。
(十六)信用安排: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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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提供抵押担保。
(十七)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
向有关证券交易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2014年曲靖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
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2014年7月28日在银行间市场上
市流通,简称“ 14曲经开建设债”,证券代码为“ 1480421”; 2014
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 14曲经开”,证券代码为
“ 124880”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共17亿元人民币,
其中1亿元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公共租赁房白石江项目点
(一期) ; 1亿元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公共租赁房白石江
项目点(二期) ; 1亿元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公共租赁房
三江大道项目点; 7.5亿元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江水利综合
治理工程、 3.5亿元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区道路建
设项目; 3亿元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小线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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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目前债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计划与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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