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2014 年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由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 2014 年淮南市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7 月 9 日支付年度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
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4 年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简称为“PR 淮城投”,
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124855”;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14 淮南城投债”,
银行间市场代码“1480403”。
3、发行人: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发行规模 18 亿元人民币; 7 年期,本期债
券从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4]1240 号文。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6.79%,按年付息,在债券存续期内固
定不变。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即 2014 年 7 月 9 日,以后本
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7 月 9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止。
11、付息首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2、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 年 7 月 9 日至 2018 年 7 月 8 日,逾
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6.79%。
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
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7 月 6 日。
4、付息时间: 2018 年 7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三、付息办法
1、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2、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
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
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
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
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
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向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
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