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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9

2014 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4 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

行总额的 15%、15%、15%、15%、15%、25%。最后六年每年的应付利

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兑付本期债

券发行总量 1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4 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4 普国资。

3、债券代码:124827。

4、发行人: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7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8 年(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

内的第3 至8 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 15%、

15%、15%、15%、25%。最后六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

分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票面利率为 7.18%。

8、计息期限:2016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9、付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

10、兑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19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5%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的后 6 年(即:2017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20 日、2020 年 6 月 20 日、2021 年 6 月 20

日和 2022 年 6 月 20 日,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每年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15%、15%、15%、15%、15%、25%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15%)

=85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5。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普国资”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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