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9
2014 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4 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至 8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
行总额的 15%、15%、15%、15%、15%、25%。最后六年每年的应付利
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兑付本期债
券发行总量 1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4 年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4 普国资。
3、债券代码:124827。
4、发行人: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7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8 年(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
内的第3 至8 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5%、 15%、
15%、15%、15%、25%。最后六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
分一起支付。)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票面利率为 7.18%。
8、计息期限:2016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9、付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
10、兑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6 月 19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5%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存续期的后 6 年(即:2017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20 日、2020 年 6 月 20 日、2021 年 6 月 20
日和 2022 年 6 月 20 日,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每年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15%、15%、15%、15%、15%、25%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15%)
=85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5。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普国资”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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