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30
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
(住所: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北安路 88 号)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
502, 1103, 1601-1615, 1701-1716 室)
2016 年 6 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对外公布的《 2014 年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财通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
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声 明...............................................................2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5
二、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情况 ....................................5
三、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情况 ....................................5
四、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7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7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
第四章 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情况...................8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9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0
第七章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11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公司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履行募集说
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
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 19.99 亿元,超过
2014 年末净资产的 20%。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通证券就有关
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均为发行人正常营运资金周转所
需,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通证券就上述事项发布《关
于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
财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北安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群
注册资本:捌亿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根据普陀区国资委的授权,以控股、参股方式从事全区国有资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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