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12
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 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 注册地址: 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 注册资本: 4 亿元
(四) 法定代表人: 吴磊
(五)联系地址: 吉安市吉安大道 29 号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大楼附楼 3 楼
(六) 联系电话: 0796-8400136
(七) 传真: 0796-8401346
(八) 邮政编码: 343100
二、 经审计的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详见本年度报告附件。
三、已发行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一)已发债券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发行了2014年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
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4井开债”) , 债券规模8亿
元,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7.99%,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AA,募集资金用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道路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项目。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已发债券兑付兑息情况
截至本年报签署日,本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债券利息的支付工作,
债券兑付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四、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
截至本年报签署日,本公司银行贷款本息无逾期偿付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约及未来是否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风险的情况
说明
截至本年报签署日,本公司已发债券兑付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并且尽本公司所知,亦没有迹象表明本公司未来按期偿付存在风险。
六、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如有)
截至本年报签署日,本期债券尚未开展跟踪评级工作。
七、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年报签署日,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
序,并且尽本公司所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八、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债券本期无变动。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年报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
他重大事项。
十、其他事项
无。
附件: 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
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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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吉安市井冈山开发区金庐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1 日,前身为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系根据原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
公室《关于成立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吉高新字【 2001】 36 号)批准,由原吉安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发行人初始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200 万元,其中原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资人民币 19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8%,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出资人民币 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
2002 年 5 月,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全
部转让给吉安市恒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资方式为货币。其中原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资人民币
9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7%,吉安市恒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
2009 年 3 月,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9 年 7 月,吉安市恒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全
部转让给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持有吉安市金庐经
济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
至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资方式为货币。
2009年 8月 13日,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8000
万元,增资方式为土地使用权。
2009 年 8 月 18 日,吉安市金庐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吉安市金庐陵经济开发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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