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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9

债券代码: 124797 债券简称: 14 十二师

2014 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24

2、 回售简称: 十二回售

3、回售登记期: 2019 年 4 月 19 日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

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

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 年 6 月 3 日。 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二、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

后将被冻结。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方燕

电话: 0991-6550987

传真: 0991-3683320

2、主承销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伦

电话: 010-63211781

传真: 010-6629022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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